近日,六安市消费者张女士与一商家因“定制”沙发引发纠纷。最终,经六安市消保委耐心调解,这起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2023年11月28日,张女士向六安市消保委投诉称,她于11月12日晚上在六安市一家居商场预订了某品牌沙发套装,已经支付了全款共10600元。后因家人不喜欢所订沙发的颜色样式,张女士于11月13日上午通知商家不要下单,并要求“无理由退货”。然而,商家拒绝了张女士的要求。协商不成,张女士遂向消保委投诉。
经过六安市消保委调查了解,发现双方分歧在于该款沙发是否属于“定制商品”,以及是否支持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张女士主张,所预订的沙发符合订购合同规定的“30天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而沙发商家则声称该款沙发属于电动款功能组合沙发,沙发位有电动功能和可调整的尺寸,因此属于定制商品,不应支持无理由退货。
六安市消保委向沙发商家发出了投诉调查函,并通过该品牌官方网站上明示的产品参数信息得知,该款沙发并不支持定制。市消保委认为,根据常规理解,定制商品是商家根据消费者的个人需求、尺寸和样式等特殊要求加工制作的产品。而商家提供的这款沙发虽然具有不同的功能组合和尺寸选择,但并非根据消费者的需求特别定制。因此,不宜将其视为消费者“定制”的商品。最终,经过耐心调解,商家同意全额退还张女士预付的沙发款项。
针对这一消费纠纷,六安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五注意”:第一,在订购沙发等大件家居商品时,要核对商品尺寸与房屋空间大小是否匹配,确保合适后再下单;第二,在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的商家购买商品时,要明确了解订购商品是否符合“线下无理由退货”的范围,并明确退货期限和退货程序等;第三,注意沙发等家具在室内灯光照射下可能存在的色差问题,建议在自然光下确认颜色,并将颜色标注在销售合同中;第四,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商家名称是否注册登记,与销售合同和付款凭证上的名称是否一致;第五,要妥善保管销售合同、付款记录、收款收据等凭证,若发生无法和解的纠纷,可及时寻求消保委的调解,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实习生 李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