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晚上,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通过认真排查,在得知被执行人刘某某具体位置后,快速将被执行人刘某某拘传到庭,迫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刘某某于1月11日下午将拖欠42名农民工共计267000元工资款一次性执行到位,顺利执结三案。
2019年,林某某、王某某、段某某三人带领3个班组共计42人承接被执行人刘某某承包的亳州某物流园装修工程,经结算,刘某某下欠工资共计267000元。后经三人多次催要工资,刘某某一直以种种理由推脱。2022年,林某某、王某某、段某某分别以各自班组作为原告将刘某某诉至法院,诉请法院判令刘某某支付42人工资款共计26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刘某某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刘某某故意隐匿行踪,刻意躲避执行,使得案件的执行一度陷入僵局,在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惠民暖薪”专项行动过程中,谯城区法院将刘某某列为重点人员并制定了执行方案。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1月10日晚,在得知被执行人刘某某出现后,执行局干警火速前往其家中将刘某某拘传至法院。在羁押期间,执行法官向其及家人耐心释法明理并阐明利害关系后,刘某某家人将全部执行款26.7万元一次性履行完毕,并缴纳罚款5000元。至此,42名农民工兄弟顺利地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工资。(郑文慧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