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丈夫做生意的,这两年他的生意越做越大,应酬越来越多,回家的时间也越来越少。经调查得知,丈夫不仅赌博,还有了外遇,给“小三”买房买车。这花的可是我们俩的共同财产呀!我也不想因此而离婚。请问,为了保护我的那份财产,我可否要求法院把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分一分?
读者:童晴
童晴读者: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而一般不得诉请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根据你所述情况看,你丈夫的行为无疑严重侵犯了你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因此,在不诉讼离婚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本期信箱由北京高文(合肥)律师事务所潘家永律师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