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某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年终奖,但年终奖一般在次年的2月或3月份发放。我在完成2023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后,于2024年1月从该公司离职。请问,我是否有权向原公司索要2023年度的年终奖?
读者:赵全怀
赵全怀读者: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是否发年终奖,属于企业自主经营权的范畴。但是,在企业对年终奖发放有规定或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劳动者只要符合年终奖发放条件的,即便发放年终奖之时已经离职,亦有权要求企业支付年终奖。
有些企业规定,职工享受年终奖的条件是经年终考核合格。如果你的原公司也有这方面的规定,鉴于你已经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任务,公司在组织年终考核时,应当将你纳入考核范围。只要经年终考核合格,公司就应当按规定向你支付年终奖。另外,企业由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离职的,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按其在职期间折算的年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