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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破产挽救功能 助力企业获“新生”
来源:张明阳 记者 常振龙 阅读量:10000 2024-01-29 17:13:24

近日,利辛县人民法院通过灵活转变审判思路,以破产和解方式有效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助力濒临破产企业重获新生。

供货商高某申请执行利辛县某墙体材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标的45万余元,在执行期间,该公司仅履行35万元。2023年11月18日,高某以利辛县某墙体材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利辛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后该案移送破产审查。

利辛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多次走访调查,发现2019年该公司股东发生变更,新的公司股东及经营者系外地客商。自2019年接手后,因三年疫情及房地产下行影响,公司只能勉强维持基本运营,无力偿还债务。在与外地客商沟通中,办案法官了解到该公司持有厂房设备及15项专利使用权,具有一定市场潜力。若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公司资产价值将极大缩水,对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及破产企业均不利。

为此,法官及时调整审判方向,灵活办案,积极引导破产管理人主动与债权人、债务人沟通协调。经多次协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12月中旬通过了破产和解协议。1月,债务人如约向债权人支付了第一笔欠款。(张明阳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