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周云 杨阳)1月25日,肥西县人民检察院会同肥西县消防救援大队、肥西县文物管理所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辖区文物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文物单位严密防控、严格管理、严防疏漏,全面细致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检查组先后对辖区合肥七中紫蓬分校、张老圩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在建项目等文物单位进行实地检查。针对古建群木质结构耐火等级低、极易发生火灾的特点,重点对文物建筑周围的消防安全环境、生活用火用电是否规范、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齐且保持完整有效等,进行了逐一检查,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即时整改意见和具体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每到一处,检察、消防人员均向各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要求深刻吸取相关事故的沉痛教训,细致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强化各项防范措施,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人员进行现场消防演练,讲解消防栓使用、火灾防范、应急疏散等消防知识,增强消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