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马鞍山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立足经济犯罪检察职能,陆续出台多项制度、开展多个专项监督活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该部门先后荣获“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集体”“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先进集体”“马鞍山市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部门干警12人次被评为“全省卷烟打假先进个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等。
用法治温情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聚焦全市中心工作,出台《马鞍山市检察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意见》,落实涉企法治保障措施,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前沿企业司法诉求收集端口,畅通涉企法治诉求表达渠道,落实助企纾难解困机制,两级院先后建立“企业家会客室”、服务企业工作站等,严格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等制度。2023年,全市检察长应约接访、主动走访企业家171人次,解决实际问题39个,倾听企业法治需求,帮助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及扰乱市场秩序犯罪,起诉侵犯企业财产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56人。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涉经济犯罪案件“挂案”集中清理活动,摸排涉企“挂案”4件,目前已清理完毕,助力企业甩掉包袱、轻装上阵、安心经营。
用法治协同防范经济金融风险
围绕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健全与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协作机制,协同依法规范金融创新活动,着力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金融犯罪,起诉31人,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持续协同落实“三号检察建议”,结合办案加强溯源治理,2023年,共制发金融治理检察建议29件。积极参与打击治理洗钱犯罪三年行动,将“一案双查”制度落实到具体办案中,对涉案资金流向进行追踪、监测,对于发现的洗钱犯罪线索,及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2023年,共起诉洗钱犯罪案件5件5人。市院第三检察部被安徽省反洗钱工作厅评为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先进集体。
用法治融合保障市场创新活力
坚持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为有效融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切入点,成立知识产权办案中心,实现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化、集中化办理。创新融合履职,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实行“四检合一”一体化办案模式,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适用率位居全省第一。配合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蓝天”“剑网”等专项整治行动,会同市场监管、法院等单位建立知识产权领域协同保护、信用监管等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司法衔接,凝聚保护合力。2023年,共办理知识产权案件34件,挽回经济损失339余万元,有力维护创新发展,助力科技强市建设。
用法治力度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深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扎实开展食品药品领域专项检察。2023年,共起诉食品药品类犯罪24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社区、学校等主体深入辖区内党群服务中心、农贸市场、学校等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提供现场咨询近百人次,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和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王秋忆 潘婷婷 记者 李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