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主播违约遭遇高额索赔
来源:安徽法治报 阅读量:10000 2024-01-31 14:53:41

网络主播成为当下的新兴职业,但是现实中很多经纪公司在签约网络主播时会约定高昂的违约金。1月初,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网络主播违约遭遇高额索赔的纠纷,经一审、二审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2022年5月7日,某文化传媒公司与马某签订一份《演艺独家经纪协议》,约定由该公司作为马某的独家经纪人,为马某提供演艺经纪服务,合作期限为2022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8日。该协议约定,合同期内马某必须保证每月直播时长不低于26日、每天不低于5个小时,合同有效期内必须稳定在指定平台开展直播业务,所获酬金由公司进行分配,合同签订后公司给予1万元签约费并在一年内给予扶持基金,由公司提供直播间及直播设备。若马某在合约期间脱离公司指定平台直播则应承担违约金30万元并退还全部演出收入。合同签订后,马某违约在其他平台进行直播,该文化传媒公司向法院诉请马某退还直播分成21436元、赔偿运营成本11200元并支付违约金30万元。

在一审中,法院依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和直播行业的特殊性等各种因素,结合原、被告在合同履行期间各自取得收益的情况,最终酌定马某向案涉公司返还签约金、月度分成和违约金共计2万元。马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中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马某自愿分期向案涉公司履行2万元款项。(通讯员 陈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