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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卷款跑路” 法院全力追赃
来源:安徽法治报 阅读量:10000 2024-02-20 15:03:28

“本来想着健身锻炼,结果还没开始上课,健身房就关门了,多亏法院为我们追回了损失,真是太感谢了!”2月2日下午,在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刚办完领款手续的王某高兴地说。

2019年10月,王某等人在某健身房办理了会员卡,没想到才过了两个多月,健身房“人去楼空”,王某等人发觉上当,赶忙报警处理。经审理查明,2019年9月,吴某低价收购田家庵区某健身房经营权,在明知自己为失信被执行人,欠有大量债务,没有经营能力的情况下,隐瞒真相,采取以低价吸引他人办卡的方式,大量突击办理健身会员卡,且在钱款到手以后,并未实际投入健身房的经营,于2019年12月将健身房关门后携款潜逃。经统计,2019年10月至12月期间,吴某共骗取会员费362人次,共计骗取24万余元。2021年4月,田家庵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2023年5月29日,田家庵区法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吴某罚金、追缴违法所得一案,尽最大努力追赃挽损。由于吴某还处于服刑期,执行干警多次约谈吴某及其家人,向其释法明理,善意文明执行的同时将“失信”“限高”等严重后果一一罗列。经过执行干警不懈努力,在公安、检察机关的配合下,现已将案涉款项24万余元全部执行到位。

据悉,田家庵区法院将分批集中发放剩余执行款,“真金白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官说法:

如今,不少健身机构采用会员制、预付款等方式拓展业务、吸引客户。有的采取“低价”吸收会员的方式,有的采取消费返利的方式,具有极强的诱惑性、欺骗性。在预售阶段募集的资金到一定的数额后,不法分子会马上解散预售团队,然后假借“经营不善”卷钱跑路,这些健身机构一般没有办理正规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且大部分是异地作案,所以很难追寻其踪迹。

选择健身机构要处处留心,谨防陷入被圈钱诈骗的套路。消费者应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经营状况良好的健身机构,不轻信广告宣传和商家的口头承诺,不要轻易选择还在预售阶段的健身机构,对于正在经营的健身机构突然开展明显低于市场价、优惠力度特别大的促销,一定要注意,谨防健身机构卷钱跑路。在办理健身卡前可通过“企查查”等软件查实机构是否在监管部门真实备案,是否正规商户,并且要实地勘察健身场地,对于还在装修的健身机构要留心观察。一旦发现健身机构的经营行为有异常时,要及时向消协、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避免办卡容易退卡难现象发生。一旦发现存在非法集资倾向时,消费者应及时向当地地方金融、公安部门举报。(通讯员 金奇猷 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