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加强亲子陪伴,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实施遗弃、虐待、伤害、歧视等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近日,凤台县人民法院马店法庭法官宣读了该庭2024年度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2024年1月,马店法庭法官姜鹏在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了解到,当事人的女儿小李尚处在义务教育阶段,因接受不了父母离婚一事,出现焦虑、厌学情形,近期一直在家没有上学。考虑到孩子当前面临的心理压力,姜鹏决定利用午休时间与小李谈心。小李一开始十分拒绝交流,但在姜鹏循循善诱的劝导中,渐渐地卸下防备,向他倾诉起了苦恼。原来小李觉得父母离婚是对自己的一种抛弃,另一方面自己也受不了来自同学的嘲笑。姜鹏告诉小李,虽然父母分开,但他们对子女的爱从未消失,要学会多与父母沟通,用心去感受,同时也要学会抵御外界不良声音,积极乐观面对生活,坚持好好学习,使自己变得强大。小李听完陷入沉思。
次日,放心不下的姜鹏又与小李所属乡镇民政部门、所在学校联系,并组织小李父母、小李班主任等人员共同对小李进行心理疏导,同时向小李母亲宣读凤台县人民法院《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告知其应该严格履行相关义务,妥善处理家庭矛盾,维护未成年子女权益等方面事项。同时希望家长和学校能够给予孩子加倍的情感关怀和照顾,注意他的情绪波动和负面情绪,尽可能多陪伴、多沟通,让孩子的情绪得以充分释放。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小李心结得以化解,学校也为小李重新安排了班级,最终小李重新返回了校园。
法官说法: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这部法律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重要“国事”,全国开启“依法带娃”时代。
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对有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双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为了进一步强化对离婚夫妻的指导,加强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保护,促使离婚案件中的父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义务,凤台县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作《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充足、有力的法治保障。(通讯员 岳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