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鞋子遭遇退款难,天长市民魏某将网络店家郑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购物款并承担赔偿责任。2月20日,天长市人民法院铜城人民法庭在线上调解中充分还原事实真相,找到问题症结,促成案件圆满化解。
魏某于2023年5月3日在郑某的网络店铺上购买了3双鞋子,共计支付购物款2832元。魏某称其收到货后发现只有一双鞋子,且鞋子没有任何标志、厂家、质量合格证及吊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多次联系商家郑某要求售后服务,但得到的结果都是不予理会。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魏某向天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返还购物款2832元,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铜城法庭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考虑到被告郑某远在福建省,为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承办法官选择线上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沟通中,承办法官得知郑某并非不愿意对该商品进行退货等售后处理,只是因为魏某在申请退货后一直未将商品退回,才导致该笔订单一直未得以解决。
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该网上购物平台退货流程后,联系魏某进行释法析理,告知其应遵守网购平台交易规则,在申请退货后先将商品交邮退回,随后商家才会进行退款。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解释和手机操作演示下,魏某同意先行退回商品,郑某也很快进行了售后处理,魏某申请撤回起诉。(通讯员 郭雨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