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围绕“‘检察蓝’护航‘生态绿’党建品牌创建提质增效”书记领办事项,号召全院党员干警围绕“四大检察”职能强力推进,全年共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4人,起诉62人;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4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5件,主张公益损害赔偿金102万余元;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7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为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太湖建设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
以“党建+队伍建设”提升生态检察战斗力。注重将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党员干警、入党积极分子充实到办案一线,通过“三会一课”、选派党员干警到高校培训,赴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学习先进经验,到江塘乡白云村太湖第一个党组织旧址、县博物馆、刘王立明故居等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着力提升党员政治业务素质。成立以第二支部书记为组长的专门办案团队,集中办理涉生态资源领域刑事和公益诉讼案件。在林业、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单位聘请7名特邀检察官助理,为检察办案提供专业支持。
以“党建+机制建设”提高生态检察聚集力。对内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制办案机制,对外完善“府检联动”“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形成生态资源保护合力。先后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开展水域岸线滥占滥用走访排查,巡查长河、黑河、花凉亭水库、方洲水库等,会同岳西县开展冶溪河跨区域联查。针对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内存在建筑物、垃圾等可能影响堤防稳固、危害行洪安全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整改。联合县林业局前往晋熙镇、新仓镇开展松线虫病防治检查工作,提升了相关工作的效果。
“党建+司法办案”,提升生态检察社会公信力。 组织党员志愿队开展“公益诉讼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专项检察监督活动,针对生态垃圾、建筑垃圾及灌溉污染、黑臭水体、农村饮用水安全等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份;开展古树名木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内15个乡镇的古树名木进行了走访调查,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份。结合开展老城区非法采挖旱砂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办理非法采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8件,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高发多发态势,相关做法被县委书记批示肯定。联合解放军合肥军事检察院开展人防工程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存在问题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份,推动人防工程防护效能整体提升。
“党建+多维宣传”,提升生态检察社会知晓率。开通“生态检察服务热线”,充分运用新闻媒体、两微一端等平台加强宣传普法,深入到乡镇、社区、企业宣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结合本院办理的典型案例,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檀格松带领党员干警联合太湖县砂石管理总站、新仓镇政府向该镇的140余名村组干部开展警示教育。(通讯员 黄昌华 记者 陶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