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讯“法官你好,我是贵院一个案件的被告,我们现在和原告达成和解了,请求尽快解封我们公司银行账户,因为里面的钱是给员工发工资的,他们还等着这笔钱回家过年呢!”2月7日,农历腊月二十八下午3时,一位当事人急匆匆地来到舒城县人民法院千人桥法庭。
原来,来人是千人桥法庭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某公司负责人。该案件审理中,原告申请了财产保全,舒城法院依法查封了被告名下的银行账户,而其中被冻结的一个账户内款项急需用来发放公司员工工资。
考虑到已临近年三十,法官深知员工工资无法正常发放意味着什么,立即仔细核对对方提交的法律文书,当即拨通了该账户银行网点电话,预约办理时间。第二天,法庭干警一早来到该银行,顺利办理完解封手续,并将该消息告知被告公司负责人。
“感谢法院及时、高效解封公司账户,能够让我们在过年前给员工发放工资。”该公司负责人在银行账户解封后激动地表示感谢。(李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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