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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监强化电动自行车监管
来源: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 阅读量:10000 2024-02-27 19:25:33

本网讯(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消除交通、消防安全隐患,防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2月27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针对电动自行车在生产、销售、维修等方面的有关事项发布提醒告诫书。

市监部门提醒告诫,各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及维修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做好行业自律,自觉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要严格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严禁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3C认证要求生产电动自行车。要严格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和其他标识,建立进货和销售台账,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及其它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蓄电池、充电器、电机、安全头盔等产品。禁止经营性拼装、改装、加装行为,严禁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

各生产经营维修单位要按照要求,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维修行为,严格自律,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同时,希望各单位和广大消费者对生产经营维修单位进行监督,如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1234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