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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法治账本” 压实“责任链条”
滁州市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落地见效
来源:安徽法治报 阅读量:10000 2024-03-01 14:49:45

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价工作,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部署要求的重要抓手。2022年以来,滁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创新实施季度专题述法制度,在全省率先出台《滁州市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评价标准和结果运用实施办法(试行)》,紧扣“述法+评议+考核”三个环节,规范领导干部“法治账本”,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链条”,以述法评价“硬指标”激发法治建设“内动力”,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坚持规范和实效相结合,念好“述”字诀。一是规范述法对象。规定除省管干部外,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及有关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全部纳入述法评价范围。述法评价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采取年度考核述法和专题述法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述法纳入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一并开展。二是规范述法报告内容。对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党委、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四类人员述法要点进行细化明确,突出各自述法重点,做到正确全面反映履职情况,避免一刀切。规范述法报告形式体例,明确述法报告由个人履职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三部分组成,重点讲问题、讲对策。讲问题直面现实、见人见事,讲对策有针对性,切实有效。三是规范述法评议形式。市委依法治市办研究制定《滁州市领导干部专题述法评议规程》,采取“集中点评+现场测评”方式对述法主体进行评议。出席会议的领导重点指出问题不足,提出改进要求。由“两代表一委员”、市场主体代表、法治督察员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协调小组部分成员5类人员组成评议团,针对不同类别述法主体分类进行测评,评价结果当场公布。

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念好“评”字诀。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着眼建立覆盖范围广、可量化、可比较的述法评价机制,创新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季度专题述法评议制度,研究出台《滁州市领导干部述法评价结果综合评定细则》,明确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评价结果通过“专题述法评议得分+本单位法治建设考核得分+年终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专项民主测评得分”量化计分方式进行综合评定,提高述法结果形成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二是创新评议方式。在专题述法评议现场,创新设置记者提问环节。述法评议对象发言后,由2名媒体代表围绕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分别进行一对一的提问,由述法对象现场说明,以此突出述法针对性、实效性,强化专题述法评议问题导向与监督效能。三是细化测评指标。在述法评价标准上突出重点难点和关键问题。将党政负责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等问题作为述法评价的重点,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加强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五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确保述法评价剑有所指,不打折扣。

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念好“考”字诀。一是全面总结评价结果。2022年以来,全市共有161名领导干部(县处级、乡科级)进行了现场述法,2700余名领导干部(县处级、乡科级)进行书面述法。在年度市委综合考核中,对1049名市管领导干部进行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专项民主测评,年终述法考评率达到100%,实现了领导干部专题述法评议和年度考核述法有机融合。二是明确结果应用导向。将述法评价结果抄送组织部门,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内容,做到履职成效与政绩评价相挂钩。评价结果“优秀”的,作为干部优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基本称职”的,进行约谈;评价结果“不称职”的,启动对该单位专项法治督察,以此倒逼领导干部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产生强烈的示范效果。三是强化法治工作督察。以发现问题为切入口,着力做好述法评价“后半篇”文章。与市纪委监委联合出台《滁州市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工作办法》,将有关人员法治建设年度考核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及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同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情况纳入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和巡察范围,形成相互支持的合力,确保领导干部能够坚守法律“红线”不触碰、法律“底线”不逾越的法治观念,营造全社会敬畏法治、善用法治的浓厚氛围。(戴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