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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来源: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 阅读量:10000 2024-03-11 18:13:32

本网讯(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乡村振兴、事关亿万农民的福祉,去年9月,中办、国办出台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3月1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聚焦林权碎片化问题、林权管理服务弱化问题、生态产品价值转换路径不畅问题、林业保护发展政策性体系不健全问题、林权历史遗留问题,聚焦林改“四问”,正加快出台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聚焦林权碎片化问题,我省总结推广宁国“小山变大山”改革模式,推动林业“三权分置”与“三变”改革有机结合,优化林地资源配置,提高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效益。为破解林权管理服务弱化问题,制定提升林业基层服务能力具体措施,推动各级林长解决林业基层队伍和管理机构弱化等问题。在破解生态产品价值转换路径不畅问题方面,科学划定公益林和天然林,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管理制度,落实好林木采伐限额五年总控政策,改进林木采伐方式,足额满足林业经营者采伐需求;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农民增收。聚焦破解林业保护发展政策性体系不健全问题,积极探索差异化补偿,健全纵向生态补偿机制,合理开发公益林资源,完善横向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组织实施“百场带千村”行动,进一步盘活森林资源,带动周边乡村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引入金融活水,完善林权抵押配套制度,创新林业金融产品,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为破解林权历史遗留问题,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建立简单易行的确权登记制度,妥善解决地类重叠、权属交叉等历史遗留问题。认真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推动自留山使用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