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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法院依法护航提振消费信心
来源: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 阅读量:10000 2024-03-14 21:45:05

本网讯(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司法保护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3月1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我省法院不断加强司法保护,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发展。

省高院副院长陈斌介绍,去年以来,我省法院系统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完善司法保护,审结涉消费者权益刑事一审案件1305件,其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465件,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128件,对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审结涉消费者权益民事一审案件30573件,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1664件,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957件,妥善化解消费纠纷,有效维护消费者民事权益。审结涉消费者权益行政一审案件176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涉消费行政行为效力,积极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在加强机制建设,推进综合治理方面,我省法院深化部门协作,推动构建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消保委、行业协会等多方参与的多元治理体系。综合运用庭前调解、依法审判、强化执行、信用惩戒等手段,与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优势互补,各负其责、同向发力、全面推进。省高院与省农业农村厅、省检察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联合印发《2023年全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老百姓消费维权难在程序繁琐,成本高。针对这一问题,我省法院系统推进消费纠纷调解工作,2023年共调解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3531件,大量消费纠纷通过调解得到实质性化解。桐城市人民法院“‘六尺巷 六步走’调解工作法”获评“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陈斌介绍,全省法院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针对消费者维权案件一般标的额小、案情简单的特点,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调处机制,坚持调解优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消费发展要求,依法开展在线调解;不断加强农村消费者司法服务,在村居、社区设立退休法官工作室,解决农产品购买、网络购物、乡村旅游等方面的纠纷;设立金融法庭巡回审判点,提供“投诉+调解+裁决”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省高院和省消保委建立诉调对接工作平台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明确在各级法院设立“消费者权益纠纷调解工作室”,各级法院和消保委可互相派员入驻,消保委调解协议可获得司法确认;同时指导安徽银行业保险业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发挥中立、专业的优势,建立简易调解、专家调解、小额纠纷快速处理、中立评估、司法确认等机制,为消费者和银行保险机构提供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合规高效的纠纷调处服务,防范矛盾纠纷激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