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困难妇女儿童群体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增强妇女儿童法治获得感,关心关爱困难受援人,“三八”妇女节之际,霍山县司法局对相对困难的妇女儿童受援人开展回访慰问。
汪某某是一起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案当事人,因事故导致左下肢开放性损伤,被迫截肢,由县法援律师为其提供援助,经一审、二审获得90余万元的赔偿。房某某因在同学家吃饭时被酒精烧伤,面部遗有块状增生性瘢痕达15㎝2,构成八级伤残,后经法律援助中心为其争取烧伤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50余万元。在回访交流过程中了解到受援人汪某某已找到一份适合自身的工作,同时办理了残疾证,政府也给予相关支持,基本生活完全得到保障。房某某在学校正常上学,老师和同学们都对其很好,也已完全扫除疤痕带来的自卑心理。(胡秀平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