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执行110吗?我看到被执行人了,你们快点过来。”申请执行人赵某发现被执行人踪迹后拨通了蒙城县人民法院“执行110”的电话。“执行110”干警接警后立即核实案件情况并再次与报警人确认被执行人的位置信息,向院领导汇报后,3月14日,由法警队队长郭凯带队,驱车十多小时终于到达被执行人所在地福建省福安市湾坞镇,经耐心摸排成功在当地一菜市场拘传被执行人余某。
在福安市人民法院的协助下,蒙城法院执行干警将余某拘传至福安法院进行现场调解。据了解,申请执行人赵某与余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余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后,申请人多次催要,但被执行人仍然拒不履行。经过执行干警近五个小时的释法说理,余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在其亲友的帮助下履行货款73961元,并缴纳了诉讼执行费,案件圆满执结。
辗转两日,但“执行110”并未停歇,随后他们又接到新的执行任务,前往上海查找另一案件的被执行人。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到达上海后执行干警精准出击,成功拘传被执行人慕某。在严厉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后果后,慕某仍不愿履行,执行干警当天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刘梦雨 朱佳佳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