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的原告吴某将一面写着“一心为民,公正执法”的锦旗送到了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张志军法官手中,感谢法官帮其解决了一桩烦心事。
原告吴某和被告杜某是同村近邻,两家的房屋东西毗邻。2023年6月,吴某在自家宅基地上进行旧房翻建时,杜某认为墙外部分的建造占用了公共道路,造成自己出行困难,便开铲车到施工现场将吴某所砌围墙推倒,试图阻止吴某施工。此纠纷经派出所、司法所及村委会多次调解,最终协商无果,吴某遂诉至法院。
因案件系邻里之间引发的纠纷,张志军法官本着化解矛盾、促进邻里和平相处的原则,对涉案现场进行了勘查,了解了纠纷产生的原因,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努力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调解无果,依法开庭审理。
法院认为,本案双方为邻里,日常生活中应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互关系。首先,原告吴某翻建房屋确属生活必要,是在原有地基基础上进行,未开挖新的地基,因此不存在翻建后影响被告杜某家通行问题。其次,虽然吴某施工时可能会影响一段时间的通行,但是暂时的,双方应当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去处理争议。最后,鉴于杜某阻止吴某施工,给吴某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结合本案情况,酌定予以赔偿。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杜某不得对原告吴某在原地基上翻建院落房屋进行阻止,杜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吴某损失费2000元。
上述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原告已正常开展房屋翻建。(通讯员 王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