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下午,泾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振,党组成员、副院长朱晓华一行前往桃花潭镇就泾县群惠早元竹笋专业合作社预重整一案与桃花潭镇政府召开协调会,桃花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夏光田、相关政府工作人员以及合作社预重整案临时管理人代表等参加会议。
会上,桃花潭镇政府介绍了该合作社的基本情况,案件承办法官汪璐就该案进行预重整的意义、目的进行了深入解读。双方围绕该案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并逐一研究解决方案。
会后,谢振一行实地走访了桃花潭镇的涉诉企业,全方面了解了企业经营现状和司法需求,并从审判实践的角度为企业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翟淑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