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我省建立“工会+检察院”劳动保障八项机制
来源: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张青川 阅读量:10000 2024-04-01 22:20:13

本网讯(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张青川) 4月1日,省总工会与省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签订《关于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工会+检察院”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的“八项机制”,并共同签订协议,此举旨在共同推进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

这“八项机制”是: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共同研究涉及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相关问题,推动侵害职工劳动权益的问题依法及时解决。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双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对于联席会议中达成一致的事项,探索以会议纪要、会签文件、指导意见等形式予以明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双方加强职工劳动权益保障信息互联互通,推动工会维权服务工作与检察监督信息共享,实现协作配合信息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双方围绕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等侵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的突出问题,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双向案件线索移送。

建立共同研判机制。双方围绕党委政府推进职工劳动权益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的相关工作,职工反映强烈、媒体关注度高、涉劳动者众多的严重违法案件等,加强研判,助推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高质效开展。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双方围绕拖欠劳动报酬、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受侵害,以及残疾人、女职工权益保护等问题,联合开展专题调研、专项监督,实施“一函两书”专项行动等,合力推动问题整改。建立党建合作机制。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党建赋能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开展,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建立法治宣传联动机制。重点加强对有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重大工作动态、重要政策、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氛围。

记者获悉,我省总工会高度重视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初步形成具有安徽特色的安徽工会劳动法律法规工作体系,持续推动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突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作用,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行动,落实维权服务基本职责;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机制作用,加强维权机制建设、根治欠薪工作、实施协商行动、化解劳动争议,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成立省总工会切实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坚决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

C:\Users\ahfzrb\AppData\Local\Temp\WeChat Files\715cd5bf556326031568d98dacdae04.jpg

C:\Users\ahfzrb\AppData\Local\Temp\WeChat Files\d33baf41297ae09a23f7f882b7cbb9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