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固镇县人民法院通过标准统一的“示范裁判”,将系列纠纷还原为“一对一”的小规模诉讼,并以“示范裁判”为标准,引入多元解纷力量,推动同类纠纷化解于未诉。
“辛苦干了几个月,王某打了欠条承诺年底还,这年都过完了人却找不到了。”“我们又不是没有给过他时间,他一而再地爽约,你让我们怎么再相信他。”这是一批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系列案件。
王某芬等25人跟着王某在工地干小工,因王某久拖工资未付,王某芬等人诉至法院。
在诉前调解阶段,固镇法院速裁庭提前介入,主动同人民调解组织对案件进行调解。因王某多次爽约的行为,25名当事人对王某不再信任,均不同意诉前调解,纠纷调处工作陷入了僵局。
按照传统思路,案件调不成只能进行判决,但如此之多的系列案件,判决不仅会增加当事人的维权成本,还会加剧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不利于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这批案件虽然涉及人数多,但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25名当事人不愿调解主要在于心‘结’,心中的一口气没有得到有效纾解。是否可以通过‘一次有效裁判’,说理释法理顺当事人的心气?”
经研判与分析,固镇法院决定以“示范裁判”为引领,进而为后续案件解决提供调解基础,带动类案以非诉讼的方式化解纠纷。
确定纠纷化解的思路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沟通。经协商,承办法官先行对其中1起案件提起诉讼,其他纠纷各方同意暂时搁置矛盾,等待生效裁判结果。
在充分吃透案情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及时开庭审理,并从案件事实、法律规定等方面释法说理,促成双方在庭审中自愿达成调解,对法院作出的裁判均表示信服和认可。
“诉前调解用时更少,且不收取任何费用。若王某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还可以根据司法确认裁定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裁判结果,承办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和其余当事人进行对接、沟通,越来越多的当事人火气“灭”了、心气顺了,从愤怒无序的争吵渐渐回归到理性沟通,愿意接受诉前调解。
鉴于部分当事人白天要在县外务工,往返较为不便,当庭调解势必增加诉累,法官与调解员主动前往当事人目前所在工地,采取“面对面”的方式沟通、调解,最终,促使剩余24件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
固镇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特别是在审理群体性纠纷中,探索建立“示范裁判+诉前调解”矛盾纠纷化解模式,通过发挥示范案件的司法引领作用,用示范判决确定规则,指导调解,从而推动同类纠纷批量、快速化解。这是固镇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切实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中的生动实践。(通讯员 王龙江 记者 吕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