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旌德县人民法院不断增强“抓前端、治未病”的行动自觉,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切实把大批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擘画基层治理好“枫”景。2023年,民事一审新收案件1158件,同比下降5.31%,诉前调解成功案件761件,同比增长16.5%。
“诉前调解+诉前鉴定”双轨并行
2023年10月,董某因车辆维修费用理赔事宜与保险公司产生纠纷,旌德法院同步开展诉前调解与诉前鉴定工作,多次组织董某、车辆修理公司、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协商。诉前鉴定完成后,经再次调解,当事人很快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保险公司支付款项,纠纷于次日即得到圆满化解。
以往“诉中鉴定”的审理模式,当事人需经过开庭、鉴定、判决,往往要等好几个月才能获得赔偿。通过推行“诉前调解+诉前鉴定”双轨并行的工作模式,前置鉴定程序,便于当事人尽早明确诉讼请求、明晰争议焦点,既有利于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2023年6月,旌德法院制定《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建立诉前调解阶段委托鉴定机制,依据案情及鉴定事项明确程度、证据材料繁琐程度等进行精准分流,对一些通过鉴定就能明晰争议焦点的纠纷,引入非诉化解渠道,促进纠纷高效化解,有效破解以往“诉中鉴定”导致诉讼程序中断、审理周期延长等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一镇一法官” 确保矛盾不出村、不出镇
2013年10月,旌德法院相继在10个乡镇挂牌设立法官工作室,推行“一镇一法官”制度。法官工作室成为基层矛盾纠纷调处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法官工作室法官每月定期去联系镇驻点办公,遇有矛盾纠纷等问题随时沟通。10个法官工作室平均每年参与矛盾纠纷化解150余起。
除此以外,法官工作室还积极为联系镇调解组织开展调解业务培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确保矛盾不出村、不出镇。
注重源头预防 减少生态纠纷和犯罪
2023年9月14日上午,旌德法院来到三溪镇古城村,对被告人王某涉嫌犯滥伐林木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在办理采伐许可证后,将林木发包给同村徐某采伐,但采伐过程中,未核实采伐证批准的四至范围,便要求徐某将不属于采伐证批准的四至范围内的杉木砍伐。经审理,最终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民事部分调解认购碳汇761.29t。
旌德地处山区,自然资源丰富,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频发,这类犯罪被告人大多文化水平不高,法治意识相对薄弱。针对这一情况,旌德法院采取巡回审理方式,以案说法,用真实鲜活的案例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保理念传递给广大群众,从源头预防生态纠纷和犯罪。
驻点“政法护航发展联络室” 及时化解涉企纠纷
2023年8月21日,安徽某建筑公司因逾期未支付货款,法院在旌德县某建材店申请财产保全后依法及时冻结了该公司的银行存款。得知账户被冻结,该公司立即电话询问政法护航发展联络室,想尽快解冻账户。联络室工作人员立即将情况反映给承办法官,并告知该欠款系工程承包方陈某拖欠原告的,希望承办法官尽快办理。
经调解,陈某于当日将货款打入法院账户,法院当日便办理解冻手续,最快速度解决了建筑公司资金链断流的困境。
2022年4月,旌德法院选派1名干警入驻旌德县政法护航发展联络室,每月驻点一周开展工作,及时解答企业法律咨询,协调解决企业困难,从源头预防化解涉企纠纷。驻点工作以来,共解答企业法律咨询60余次,协调解决涉企纠纷14起。
特邀调解员助力 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2023年3月15日,夏某在旌德县砂厂上班时,被脱落的混凝土模板撞击导致腰部损伤,伤势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构成十级伤残。12月1日,夏某诉至法院。经查明,夏某受雇于旌德县某建材公司,系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事故。12月7日,旌德法院特邀调解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很快达成协议,建材公司当场履行赔偿义务,并一次性付清。
目前,旌德法院共聘请退休老法官、退休村(居)委会干部以及省人大代表等6名特邀请调解员。此外,还在线对接基层治理单位1家,“点对点”在线诉调对接单位3家,有专业性调解组织4个。2023年,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案件1088件,成功657件;道交、物业等调解组织参与调解案件203件,成功104件。
诉源治理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旌德法院一直在路上。下一步,旌德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吴丽娟 汪悦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