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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和监督取得明显实效
来源: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张青川 阅读量:10000 2024-04-08 13:42:08

本网讯(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张青川)日前,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及巢湖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通过详实的数据,展现了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发挥制度优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成果,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巢湖西北岸的十八联圩湿地郁郁葱葱,不远处有一群白鹭正在湿地上空飞翔嬉戏,通过多年的修复保护,现在湿地鸟类增加到190种,植物达到385种,鱼类有64种,十八联圩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大幅度增加。保护巢湖流域生态环境,法治是最有力的武器,为了保护好巢湖一泓碧水,省及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体系,《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强环巢湖十大湿地保护决定》《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一件件法规,聚焦源头加强治理保护,形成刚性约束,为巢湖综合治理提供了法治保障。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处长张冬冬介绍,省人大常委会聚焦巢湖综合治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专门听取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情况汇报,还在湿地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成立执法检查组,分赴各地开展实地检查,通过多种方式强化监督,环巢湖湿地建设和巢湖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在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下,2023年巢湖水质稳定在四类,(2023年)上半年一度好转为三类,创了1979年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全市20个国考断面全部达标,全市31个省考断面全部达标,优良率100%,也是创了近年来的最好水平。

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监督处赵代根处长介绍,围绕建设山水秀美的生态强省,省人大常委会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审议通过《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开展制定《安徽省实施(长江保护法)办法》的立法调研论证工作,开启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新篇章;在强化监督方面,省人大常委会将空气质量改善作为依法监督的重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各方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在执法检查中,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通过随机抽查、专家协查等形式,重点推动了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和餐饮油烟污染整治等工作,目前随机抽查出的26个问题都得到了整改落实。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罗宏表示,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个重要的手段,去年一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应该说取得了较大改善,空气质量的改善水平以及水环境质量的改善水平在全国都属于第一方阵,广大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得到了很好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