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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监全面落实“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
来源: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杨成松 赵静 阅读量:10000 2024-04-09 11:42:44

本网讯(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杨成松 赵静)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4月8日,记者从宣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近年来,该局加强指导和统筹调度,全面落实“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持续推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走深走实。

该局持续推进“责任制”,聚焦中心任务推行“双基”工作,每季度对各县区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调研督导,加强对工作薄弱县市区的工作指导,紧盯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每一个问题、每一项工作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同时,实行“清单制”管理,为强化责任防止督导发现的问题反弹,及时对被调研县市区任务落实及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要求建立《省药监局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任务清单》和自查整改报告,落实好《宣城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清单》要求。目前广德市、郎溪县市场监管局均已制定任务责任细化清单,针对省局调研组提出的7项任务目标制定具体落实举措。

在落实“销号制”方面,该局对建立的任务清单实行销号管理,要求各县市区局结合第一轮药品经营使用交叉互查对各药械流通企业开展实地检查,对照问题举一反三,推动开展同类同改;针对省药监局提出的加强基层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规范药房(库)”建设等六个示范建设要求,积极谋划,纳入2024年度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目前,示范点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