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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
来源: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张青川 阅读量:10000 2024-04-10 10:10:41

本网讯(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张青川)4月8日,记者从省总工会全面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贯彻实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安徽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全面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实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全覆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全覆盖、“一函两书”工作全覆盖,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函两书”制度是工会及相关单位为提醒用人单位落实好劳动法律法规,或纠正其违法劳动用工行为而适用相关文书的制度简称。“一函”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两书”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一函两书”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用人单位涉及职工利益的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执行,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报酬分配、调整、支付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落实,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制度的执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劳动安全卫生的执行,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职工及老年劳动者特殊权益保护,职工教育培训及其经费提取、使用等情况。

  记者在会上获悉, 全省县级以上总工会、各级产业工会要加强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2024年底实现全覆盖,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覆盖50%。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劳动法律法规的热潮,把劳动法律监督纳入年度工会干部培训内容,2024年底县级以上总工会、产业工会完成劳动法律监督员轮训,普遍建立“一函两书”工作制度并全面推行,推动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为此,各级工会要成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选好配齐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切实履行职责。要强化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推动建立完善工会与法院、检察院、人社等单位劳动法律监督协作联动机制,强化“一函两书”与其他监督的衔接运用。要加强综合评估,要定期总结评估本地、本产业(行业)“一函两书”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推广和发布典型案例,特别优秀的组织和个人,可优先推荐申报工会系统各类评选表彰。

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徐发成在会上指出,要充分认识运用“一函两书”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推动涉工法律法规落地落实;要有力有序推进“一函两书”专项行动,明确职责、敢于维权、加强协作、建强队伍;要强化保障确保“一函两书”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加强组织领导、资源配置、综合评估,典型激励,努力将“一函两书”打造成安徽工会工作的重要抓手和亮丽品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高院、省检察院、省人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市、省直管县(市)总工会党组书记;省纪委监委驻省总机关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省总机关各部门,省直、省产业工会,在肥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省总工会主会场出席会议。各市、省直管县(市)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地方法院、检察院、人社局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职工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