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的银行账号莫名其妙被外地警方冻结了,我可没干坏事啊……”2月18日,和县一花店老板刘女士向警方报警,称自己账号被冻结。2月19日,和县警方再次接到另一花店老板周女士报警,称自己账号被冻结。辖区城北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发现两名报警人账号冻结,均系涉嫌诈骗资金注入被外地警方依法冻结。而通过对两名当事人的询问,二人均未参与任何诈骗活动。这是怎么回事呢?
扑朔迷离的案情,一时让民警也感觉很蹊跷。通过深入细致了解,逐步发现其中玄机。
2月18日,一男子来到刘女士花店,协商在其店内购买摆放10000元现金的鲜花礼盒,后以支付宝账号限额为由,获得刘女士银行卡号,让其“亲戚”帮助转帐。很快,刘女士收到转账10000元短信,之后到银行顺利取现,帮该男子制作了10000元现金的鲜花礼盒,支持200元服务费后,礼盒被取走。一切显得非常合情合法。但是,民警从“亲戚”转帐的资金渠道发现了异常。通过对资金来源进行追查,发现该笔资金来自河北省被网络诈骗的受害人计某。由于受害人发现被骗后报警,被河北警方将刘女士账户冻结,但资金已被男子成功“套现”。和县的周女士被同出一辙的把戏被套现2万元。
如何实现线上诈骗,线下“套现”同步进行的呢?只有抓获“套现”男子,才能真相大白。和县警方随后开展侦查,根据报警人讲述与视频追踪,民警很快锁定两名山东籍男子孟某与孟某某有作案嫌疑,在扩大侦查范围后,发现另有同伙孟某等3人,他们先后窜至马鞍山含山县,滁州市来安县,以相同的手段套取诈骗款。兵贵神速,在锁定五名嫌疑人轨迹后,2月21日,安徽和县警方远赴山东,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几经周折和数十天的奔波,先后将五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于3月8日顺利押回和县。
根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在网络信息时代下,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才大白天下。
今年2月18日,犯罪嫌疑人孟某在明知是赃款的情况下,通过微信与花店老板刘某联系,并协商在其店内购买摆放10000元现金的鲜花礼盒,后以支付宝账号限额为由要到刘某银行卡号,随后将该卡号发给上游的犯罪分子,上游犯罪分子以刷单为由,让河北的被害人计某向花店老板刘某的银行转账10000元。转账成功后,刘某将该笔转账从银行取出放在鲜花礼盒中,随后由其他犯罪嫌疑人取走。截至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五人用同样手段共实施犯罪行为7次,套现14万元。五人按分工不同,个人共获利16000元。
4月7日,和县检察院依法对孟辉、孔某、孟某、刘某、郑某批准逮捕。(秦祖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