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张琦 赵武 )4月9日,由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安徽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宿州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调度人员徐某淮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在谢家集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某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1万,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构成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虚报车辆维修项目、虚增工程量等方式骗取国有财产50万余元,数额巨大,构成贪污罪。
庭审开展了现场观摩旁听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区直机关青年科级干部、二级机构负责人以及被告人所在单位代表等100余人,通过听庭方式接受镜鉴警示。
被告人徐某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把身边的“反面教材”变成廉政警示教育的“活教材”,充分发挥刑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让在场旁听人员更直观地了解被告人走向犯罪的真实历程,真切感受到党纪国法的威严,警醒大家要正确用好手中的权力,不触碰法律的红线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