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单》。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雨山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单》。
2014年,小美与大海登记结婚,二人于2017年生育一女,取名小青。2017年开始,大海多次在外借债,并将家中房屋进行抵押。2018年下半年至今,大海多次离家,对小美与婚生女小青不管不问,也未支付小青抚养费。现小美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向法院诉请解除婚姻关系。
为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关注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精神和物质需求,雨山法院向小美、大海分别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单》,帮助他们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妥善处理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并依托真实案例向二人提示和强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和权利,以及违反法律要承担的不利后果等。(桂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