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怀宁县小市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镇司法所在“法律明白人”选培用三个环节上狠下功夫,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法律明白人”队伍,让“法律明白人”真正成为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治创建监督员、法律援助引导员。
在“法律明白人”发现和选拔环节,小市司法所注重素质优先。始终坚持以政治素质高、法律意识强、热心基层法治实践活动、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标准,重点在村(社区)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大学生村官、农村“五老”人员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遴选、培育,经过审核、培训,考核通过后,才能上岗。
小市镇良湖村女青年陈蓓蓓,被选拔到村里担任后备干部。在平时的接触中,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发现陈蓓蓓文化水平高,为人热情还非常具有亲和力,深受村里的大爷大妈们的信赖,于是有意识地把她培养成一名“法律明白人”。陈蓓蓓的工作热情也非常高,她发现在农村居住的老年人居多,这些人文化水平不高分辨能力弱,极易成为网络电信诈骗侵害的对象。于是,陈蓓蓓上网搜集各种电信诈骗的资料,研究电信诈骗的规律和特点,一有时间就手拿宣传单页向大爷大妈们普及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的知识,在村委会碰到来办事的群众,总会见缝插针地给群众讲解防范电信诈骗的“六个一”、“八个凡是”,被村里的干部和群众亲切地称为“反诈姑娘”。
在“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环节,小市司法所注重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养和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在“法律明白人”队伍建立之初,队伍面临着参与度低、法治素养薄弱、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足等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小市司法所在积极组织“法律明白人”参加县司法局举办的各类“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的同时,自身也经常性地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专项培训等接地气的教育培训活动,并将“法律明白人”与专业律师担任的村(居)法律顾问结对,“法律明白人”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可以及时请他们释疑解惑,在“法律明白人”解决矛盾纠纷时提供最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
小市镇四联村的李友成是一名老党员,也是当地一名很有威信的老村民组长,他办事不偏不倚深受群众信赖,但因为年纪大了,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理解始终有些欠缺,这不免让他在调解矛盾纠纷时显得有些心虚。成为“法律明白人”后,通过系统学习,李友成的法律素养得到明显的提高,遇到拿不准的法律问题还可以随时打电话向法律顾问请教,碰到比较复杂的矛盾纠纷,就请法律顾问到现场进行解答,这让他调解起纠纷来更加有了底气。
在“法律明白人”使用和发挥作用环节,小市司法所注重因人施用,人尽其用,确保发挥实效和示范引领作用。小市司法所在培养“法律明白人”时,根据“法律明白人”地域、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特长专长等各个方面的特点选择安排其工作的侧重点,让他们真正在宣传政策法律、建设法治文化、传递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引导法律援助等各个方面发挥实际作用。
在小市镇的田间地头、居民村舍、广场绿地,到处都可以见到“法律明白人”忙碌的身影,从调解矛盾纠纷到宣传法律政策,从收集社情民意到引导法律援助,已经成为群众身边找得着、用得上的法律贴心人。“法律明白人”像播撒下的一粒粒“法治种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在广大群众中生根发芽,不断推动着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和完善。(范星华 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