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清明时节,细雨润物,山河如故。2018年5月1日,我国首部保护英烈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对“谁来保卫英雄”这一时代命题给出了掷地有声的回应。为弘扬英烈事迹和精神,传承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精神财富,我省检察机关不断探索以法之名捍卫英烈荣光,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蚌埠:每一段英勇事迹都不应被忘却
风清景明,山花烂漫。清明前夕,固镇县刘集镇邵桥村的村民们不约而同,心里都惦念着同一个地方——田野里的12座墓。
为什么12座墓一起筑在了田野里?这里埋着的又是谁?村民们缘何每逢清明便自发前往清扫、祭奠?
“我的祖父前几年才去世,他活着的时候,常常会把这段故事讲给我们听。”在村民李启河的记忆中,他从小便听着这段故事长大。
1930年前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徐海蚌地区革命斗争中,“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五军”的12名小战士不幸被敌人骑兵巡逻队发现。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严刑拷打,这些年龄不过10岁上下的孩子们宁死不屈,最终壮烈牺牲。
鲜血染红了大地,天空也被夕阳映成了血红色。敌人走后,村民们上前整理遗体。在李启河的印象中,祖父不止一次向他们描述过当时的场景:这些孩子个个瘦骨嶙峋,穿着普通布衫,脚下的鞋露出脚趾头,手中没有任何兵器,解开外衣,发现衬衣领扣上缝着红领章,才知道他们是红军。淳朴的村民们将烈士的遗体就地掩埋、一一筑墓,从此,村民都把它叫做“小红军墓”,并且年年清明自发前去清扫、祭奠,守护英魂。
2023年,固镇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职能时,通过实地走访,发现这12座“无名墓”因缺乏管护,杂草丛生,墓体整体下陷,存在灭失的危险,亟需予以圈定范围先行保护。
“每一段英勇事迹都不应被忘却。”承办检察官查阅相关史料、报道,并多次实地走访调查,向当地90岁以上老人及其他群众了解情况。经校核、考证等调查核实后,确定该12座墓是烈士墓。基于此,固镇县检察院依法向属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立即组织对12座“无名墓”先行保护,并收集、固定相关史料及时上报。同时,该院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磋商,及时移送检察机关调查收集的证据,两家通过磋商达成一致意见: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即刻组成工作专班,积极推动12座“无名墓”的认证与保护。
今年3月6日,在固镇县检察院的推动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及刘集镇人民政府联合召开认定工作会议,初步明确将固镇县刘集镇邵桥村12座“无名墓”认定为“县级无名烈士墓”,并计划将相关事迹编写入年鉴和县志,同时继续推动其他认定工作。
英雄是民族最闪亮的坐标,只要我们记得,他们就还活着。4月2日,该县刘集镇后曹小学的17名少先队员和10名教师代表前往烈士墓祭扫,细雨拂过青草,鲜艳的少先队旗飘扬,那一刻,英雄的精神早已穿越时空,在孩子们心头久久回荡。
合肥:让信仰之光穿越时空
青山有意生浩气,松柏含情慰英灵。阳春三月,庐江县田埠烈士纪念碑前,前来祭扫英烈的学生络绎不绝。“理想之光不灭,信仰的光芒总能穿越时空的阻隔……”大家向革命先烈敬献花篮花束的同时,纷纷在卡片上写下文字,表达崇高敬意。
在这里,长眠着数十位革命烈士。1948年,湖西县独立团宿营汪庄(现庐江县冶父山镇田埠村汪庄),拂晓时分,独立团遭国民党杨创奇部队包围袭击。在突围战斗中,中共湖西县委书记,独立团政委侯振东和大队长姚守永等数十人壮烈牺牲。
为了纪念在“汪庄事件”中壮烈牺牲的革命烈士,1978年10月,庐江县人民政府在冶父山镇田埠村汪庄设立田埠烈士纪念碑。2009年,对塔、碑、园林进行整修。田埠烈士纪念碑也是庐江县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基地。
烈士纪念设施是纪念缅怀英烈,弘扬英烈事迹和精神的重要载体。2022年7月14日,庐江县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由于历史原因,田埠烈士纪念碑后坟冢水泥出现裂纹、破损;碑前存在台阶破损、沉降;纪念碑四周围栏存在晃动、腐烂。由于疏于管理,纪念碑四周祭奠花束随意堆放无人清扫,严重影响群众瞻仰英烈的肃穆性,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该情况,检察机关立即立案调查,通过实地走访、询问附近群众、向相关单位调取文史资料、向行政主管部门调取履职情况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详细了解田埠烈士纪念碑管理保护情况。
经查明,由于保护意识不强,该处设施并未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清扫,且未投入足够资金加以维护,致使年久失修。2022年7月19日,检察机关向庐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英烈保护职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田埠烈士纪念碑进行修缮维护;对县域内烈士纪念设施全面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到规划建设好、修缮保护好、管理维护好。
检察建议发出后,该局当日便督促田埠烈士纪念碑管护单位全面清理田埠烈士纪念碑环境卫生,并安排专人每日清扫纪念碑环境,同时申请30余万项目资金用于田埠烈士纪念碑的整体修缮。此后,庐江县检察院还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举行冶父山陵园烈士集中安葬点揭幕仪式,设立烈士纪念设施国家保护管理碑和公益诉讼检察保护碑。田埠烈士纪念塔也入选了全省第二批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修缮完毕的纪念碑在郁郁葱葱的苍松翠柏间巍巍矗立、庄严肃穆,让人肃然起敬。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如今,前来瞻仰的人群络绎不绝,他们有的轻拭碑体,有的深深鞠上几躬,有的良久伫立,迟迟不肯离去……无论如何,那一刻,英雄的气与节在他们心头久久萦绕。
亳州:让“无名英雄”英名永存
清明时节,杨柳低垂寄哀思,松柏静穆悼英灵。走进涡阳县烈士陵园,环境清幽静谧,气氛庄严肃穆,这里也是百余位无名烈士的“新家”。
涡阳县马店集镇、青町镇是淮海战役后方医院所在地,安葬了大量因救治无效牺牲的伤员。涡阳县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涡阳县青町镇魏圩行政村三里庄、马店集镇刘店村、马店集镇大罗村(以下简称三里庄、刘店村、大罗村)烈士墓群存在被污损、被破坏等情形,而在这里长眠的,都是淮海战役中牺牲的烈士。
针对该情况,涡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职责,对上述三处烈士墓群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烈士墓群持续受侵害的状态。不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回复称,三里庄、刘店村两处烈士墓群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大罗村烈士墓群存在的问题正在整改,并提交完成时限。
检察机关随后在跟进监督中了解到,由于大罗村烈士墓群所处的土地已于1994年被作为耕地确权给当地村民,部分村民现在不同意将该处烈士墓群迁至烈士陵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未能在其承诺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为推动问题的实质性解决,给牺牲烈士一个交代,涡阳县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继续履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职责,消除大罗村烈士墓群持续受侵害的状态。案件开庭后,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会商,考虑到整体搬迁更利于英烈纪念设施保护,遂拿出整体搬迁的方案。
然而,大罗村部分村民对这一方案并不认可,搬迁再次受阻。他们认为,当时该村部分村民参加了战时后方医院的保障、陪护工作,与牺牲的烈士是有感情的,且墓地已于几十年前就被作为耕地确权给村民,经过长期农作种植及多轮深耕,烈士遗骸恐难以找到,不如就地保护。
一边是村民们的朴素情感,一边是保护烈士墓的迫切需要,检察机关该如何平衡?涡阳县检察院充分考虑村民们的意见,建议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勘探。经勘探确定,大罗村烈士墓群的烈士遗骸大部分未被破坏,具有整体搬迁的现实条件。经过多方努力和多轮磋商,将该处烈士墓群搬迁至烈士陵园的整改方案,得到了当地村民和各方认同。
问题解决终于有了重大转机。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省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对案涉烈士遗骸进行装殓和遗骸取样,以备烈士亲属DNA比对。大罗村52名烈士遗骸和三里庄18名烈士遗骸被迁移至涡阳县烈士陵园,涡阳县马店集镇刘店村59座烈士墓群整体搬迁至涡阳县烈士陵园集中看护。
因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全部实现,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涡阳县检察院依法撤回起诉,并持续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沟通协作,为无名英雄“寻亲”“安家”。
写在后面:守护“最可爱的人”
当我们慎终追远,怀念故人的时候,绝对不能也不应忘却的,还有这样一群“最可爱的人”——那些为国家、为民族、为和平付出宝贵生命的英烈们。
江水滔滔,淮水汤汤,英烈风骨,山高水长。回望历史,安徽这片红色热土上,见证了诸多江淮儿女的功勋,留下了无数英雄烈士的足迹,谱写了可歌可泣的壮丽篇章。据统计,我省仅登记在册的烈士就有8.8万余名,还有数以万计未知姓名的无名烈士,是他们在血与泪的考验中,用生命筑起精神的高地,带来希望的曙光。
2018年5月1日,我国首部保护英烈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对“谁来保卫英雄”这一时代命题给出了掷地有声的回应。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弘扬英烈事迹和精神,传承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精神财富,全省检察机关不断探索以法之名捍卫英烈荣光。自2021年以来,共受理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54件,立案28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6件,提起公益诉讼10件。省人民检察院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制定《全省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联合开展监督活动,推动完成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含零散烈士墓)迁移2987余处,整修4242余处。
在指导相关案件办理的基础上,省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反映出的革命文物保护责任主体不明、保护等级低等问题,积极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建设;协同省文旅厅共同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安徽省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其中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应当在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相关领域开展公益诉讼。
让无名烈士“有名”,照亮烈士“回家的路”;对诋毁烈士英名、歪曲英烈事迹、玷污英烈精神的杂音以法之力给予庄严回击;守护烈士纪念设施,赋予红色遗迹和革命故事持久生命力……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的一系列举措,清晰地传达了检察机关捍卫英烈荣光,传承英雄精神的强烈信号,也涵养起尊崇英雄、守护英烈的良好社会风气。
据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徐芳介绍,省检察院将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在全省范围内对烈士纪念设施,特别是因历史原因尚未发现的散葬烈士墓进行摸底排查,对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确保烈士纪念设施本体建筑保护良好,确保周边环境保持庄严、肃穆、清净。
每一方纪念碑、每一座烈士墓、每一段英雄故事,都是永不熄灭的精神火炬。把英烈保护作为检察公益诉讼的一项重要内容持续发力,是对英烈为国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牺牲和贡献的最好铭记,而当我们再次拂拭历史的尘烟时,这些精神,也将犹如流水奔涌在心田。(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徐志强 蒋晓雨 陈高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