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高质量的检察工作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4月7日,宁国市人民检察院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以共同守护天目山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为切入点,在宁国市万家乡云山村设置“枫桥式检察e站”实体联络点。临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浩军和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苗共同为“枫桥式检察e站”揭牌。
座谈会上,王浩军介绍了临安区检察院设置“枫桥式检察e站”以及运用其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相关情况;潘苗简要介绍了宁国市检察院近年来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与会双方重点围绕如何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特别是法治宣传职能,引导当地群众增强对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有效预防该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交流,并就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如何有效利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开展生态修复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双方一致认为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共同打造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此次在浙皖交界处设置“枫桥式检察e站”,是两地检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立足长三角一体化同步保护的积极探索。下一步,宁国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与毗邻县市区检察院密切联络、沟通交流与协作配合,在推动本地“小区域”治理的同时,聚力探索长三角“大区划”协同治理机制,齐心协力推进跨区域检察监督工作,携手共绘边界区域生态好“枫”景。(通讯员 周婉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