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造成的伤害事件屡见不鲜,群众的“头顶安全”如何守护?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点关注高空安全,在人民群众的“头顶”撑起安全“防护网”。
2024年2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宣城市宣州区鳌峰街道某小区2幢一住户楼顶太阳能热水器突然坠落至一楼,险些造成安全事故。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宣州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依法能动履职,及时走访现场,发现该小区多栋屋顶太阳能热水器均未按规定固定,且有的锈蚀破损、有的倾倒一方、有的边上还放置着油漆桶、砖块等;另发现该街道辖区内另一小区18栋2单元楼顶一太阳能热水器跌落至顶部屋檐平台边,随时有坠落的危险,严重危及过往行人及住宅小区公共安全,若遇有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高坠安全风险剧增。
承办检察官认为,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上述小区物业对小区太阳能热水器存在高空坠落的隐患未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未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未尽到监督管理职责。检察机关遂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物业管理监督职责。
目前,相关主管部门收到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书后,已督促属地街道、相关社区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涉案小区隐患太阳能热水器进行了清理;针对物管小区和非物管小区分别落实管理责任主体,全面开展太阳能热水器安全隐患排查,结合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对旧改范围内的小区屋顶太阳能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居民安全防范意识,避免高空坠物伤害事件发生。(通讯员 乐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