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宿州市泗县司法局大庄司法所考虑到社区矫正对象身体不适、情绪不稳定,且自行报到存在困难,决定转变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管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实行主动入户的方式办理入矫宣告手续。
在李某的家中,工作人员对李某的身份进行核实、并做好基本信息采集、入矫谈话等工作,对李某的病情、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进行询问了解,详细告之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的监管规定和需履行的义务。同时,考虑到社区矫正对象李某身患重病、行动不便等实际情况,大庄司法所为其制定了定期走访、上门入户开展教育学习的个性化矫正方案,帮助其顺利渡过矫正期。(王笑 刘书会 沈若愚 江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