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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浇灌葡萄园 用心守护一方田
来源:安徽法治报 阅读量:10000 2024-04-26 14:59:32

“法官,我差点以为我的葡萄保不住了,那我这一年不白干了么!多亏了您去沟通,真的太谢谢您了!”近日,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被告王某在案件调解结束时,对法官连连感谢。

2017年,杨某与王某达成协议,将自己的水田出租给王某栽种葡萄,王某每年需支付杨某500元租赁费。从2022年开始,王某觉得租赁费太贵,不符合市场价格,便不再支付杨某田地租赁费。杨某多次催讨无果便将王某告至法院,要求王某立即拆除葡萄园、恢复水田归还,并且支付其欠付的500元租金。

承办法官收到该案件后,组织双方开庭。在庭审中,杨某要求王某半年内清理归还农田。但王某觉得时间太紧,不仅葡萄需要时间出售、移栽,将改动过大的农田恢复原状也需要更多的时间。双方对此争执不下,矛盾愈演愈烈。

庭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虽然王某违约在先,但是要求王某立即拆除葡萄园,短时间内归还农田,势必会造成更大的损失。于是,承办法官积极做双方的工作,督促王某尽快支付租金,与杨某好好沟通,尽量延长清理、恢复的时间。最终,在法官的积极协调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杨某同意延长租赁期,给王某充分的处理时间,王某也当即支付了欠付租金。

乡村振兴,农民权益是根本,法院办案尤其是涉及到农户权益的案件,要充分树立能动司法理念。该案的处理既维护了原告的土地权益,也减少了被告不必要的损失,使得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继续履行,葡萄得以继续生长,葡萄致富路得以继续进行。(通讯员 江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