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徐洪念 陈震)“之前不了解相关规定,这样堆放确实影响不好,免于行政处罚的决定很有人情味,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我们一定多加注意。”5月3日,合肥市瑶海区城管局龙岗中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裕溪路的一家汽车养护中心占道堆放轮胎,影响了正常通行,违反了《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既然违法了,为什么没有处罚?记者了解到,城管部门经询问调查取证,核实该商家确有占道堆放的行为。在执法人员提醒后,当事人积极配合,及时清理干净,保持经营场所整洁有序。因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当事人主动向执法人员递交《守信承诺书》,承诺将自觉营造和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保证合法合规经营,最终,城管部门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当事人信用承诺的方式,对该公司作出免于行政处罚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合肥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相关规定,可以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瑶海区城管局法制科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信用承诺的方式,不仅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同时“免予行政处罚”也拉近了城管部门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距离,让行政执法更有温度,使企业不再面临行政处罚与信用公示的双重压力。
查处违法案件不是最终目的,核心是帮助企业改正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管理秩序。据介绍,首次发现符合免予处罚的违法事项,以制止、教育、劝诫、整改为主,要求违法当事人签署包容免罚承诺书,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仅能促使当事人主动认识错误并接受改正,实现从“违法者”到“守法者”再到“普法者”的主动转变,同时也推动执法人员向执法与服务、执法与普法、执法与教育引导转变。为民办事,将服务理念、柔性举措融入城管执法,保障城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