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办公室和城区中队民警辅警参加了由县人民政府在人才广场组织开展的,“5.12”防灾减灾日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城区中队中队长王辉和大队办公室民警辅警通过摆放交通事故案例宣传展板,发放系列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宣传资料及设置宣传台等方式,积极开展“法润平安,文明相伴”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宣传。同时,利用发生本县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向市民宣传讲解驾驶车辆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或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性,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不乘坐超员车、报废车、三轮车等车辆,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倡导安全、文明出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和出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意识。
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警力8人,摆放事故案例宣传展板6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30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效果。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奠定了基础。(岳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