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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探索推进仲裁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4-05-15 21:34:13

案件质量是仲裁工作的生命线。5月13日,记者获悉,为规范仲裁活动,提升仲裁公信力,省仲裁协会出台《安徽省仲裁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此项制度的建立在全国仲裁行业尚属首次。

《工作指引》明确,仲裁员对裁决、调解、确认、斡旋、评估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仲裁员应当平等对待当事人、代理人以及证人、鉴定人等其他仲裁参与人。仲裁员接受选定或者指定的,有义务书面披露可能引起仲裁当事人对其公正性或独立性产生合理怀疑的任何事实或情况。

《工作指引》要求,首席仲裁员、独任仲裁员负责主导庭审进程、确定仲裁庭成员分工、引导庭审程序、决定发言顺序、维护庭审秩序等,不得委托他人行使首席仲裁员、独任仲裁员职权。开庭审理时,仲裁员应当客观、公正、耐心听取仲裁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陈述及辩论意见,语言规范、准确,避免随意性和倾向性,仲裁员在事实未查清前,不得对案件实体问题发表意见,不得与当事人发生争吵。

《工作指引》提出,仲裁员在仲裁期间不得私自会见仲裁一方当事人、代理人,接受其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得私自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谈话、信件、传真、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单独同一方仲裁当事人、代理人,谈论有关仲裁案件的情况。仲裁员违反上述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具体情节,作出提醒、诫勉谈话、警告、解聘、除名等处理意见。(记者 周莹莹 通讯员 胡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