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讲再多也没有用,我一分钱都不会赔!”面对执行干警耐心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艾某依旧油盐不进。对于艾某多次拒不配合执行的行为,法院遂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后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威慑,最终履行了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
此前,宣州区人民法院还有效运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沉重打击了艾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事情起因于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2年3月23日,柏某驾驶电动车正常行驶时,艾某驾驶的轿车紧急制动发生侧翻,造成柏某受伤及电动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柏某和艾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双方多次私下协商未果,柏某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艾某赔付柏某各项损失18万余元。艾某不服一审判决,遂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艾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柏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敦促艾某履行赔偿义务,然艾某一直不服判决结果,以各种理由不予配合,执行法官遂冻结了艾某的银行账户,然其账户余额远不足以支付柏某的赔款。后艾某甚至隐匿行踪以躲避赔偿义务,法院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以倒逼其现身履行义务,却依旧未有进展,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并不意味着案件结束,更不意味着胜诉权益将得不到兑现。为保证申请人的合法权利得以实现,法院充分运用同公安机关执行联动机制,将被执行人艾某的信息发送公安机关进行协助查控。2024年2月2日,当地公安机关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发现并控制艾某,随后将艾某移交到宣州区法院。执行干警耐心地向艾某释明法院判决依据的相关法律条文,以及拒不配合执行的利害关系,然其态度强硬拒绝拿出解决方案,法院遂决定对艾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强制措施。2月4日,艾某父亲主动来到法院,表示愿意和柏某协商赔偿事宜,在执行干警的引导下,经过几轮沟通,双方最终在相互体谅、彼此让步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申请人同意减少赔偿金额,各方均认可以15万元钱一次性了结案件,由艾某父亲为其担保,并当场给付柏某4万元赔偿款,余款11万元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在征得柏某的同意后,依照相关程序提前解除了对艾某的司法拘留。
2024年5月7日,迫于“失信”“限高”等强制执行措施的压力,艾某家人再次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家中经济比较紧张,希望申请人对剩余的11万元再予以减少。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多轮的协商沟通,申请人柏某最终同意在赔偿金方面再一次作出1万元的让步。5月8日,艾某的母亲带着现金来到法院履行义务,在执行干警核对现金数目时,却发现10万元赔偿金居然少了1000元。经过多次核对,艾某母亲承认只有9.9万元。“你们太没有诚信的意识了,法律的底线不容触碰,如果不愿补齐1000元,还是按照法律判决的18万元给付。”,执行干警义正词严地说道。此时,艾某母亲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急忙联系艾某妻子补齐了1000元,柏某被拖欠的赔偿款最终得以全额兑现。(吴德艳 王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