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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 阅读量:10000 2024-05-26 16:13:32

本网讯(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优化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是加快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的必然要求。日前,省药监局出台《持续化营商环境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从激发医药企业发展活力、构建便捷高效政务环境、创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营造竞争有序市场环境、打造又快又好发展环境等5个方面,谋划26项细化措施,推动药品监管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5月23日,该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情况。

据介绍,《若干举措》明确将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创新药品研发上市、鼓励医疗器械研发创新、推进化妆品研发创新、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推动药品流通行业现代化发展、提升临床试验支撑能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医疗机构制剂注册与备案、提高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效能、改进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现场核查方式、合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与生产许可检查、做好药品进口备案管理工作、健全制度标准体系、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强化技术支撑能力、规范行政执法、促进公平竞争、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体系、规范市场秩序、坚持高位推动、着力为企办实事、致力为企解难题、加大重点项目服务力度、深化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对上述26项举措,文件逐项明确牵头单位。

值得注意的是,聚焦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创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若干举措》明确要健全制度标准体系,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废改”,确保与上位法有序衔接,积极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提升智慧监管水平,深化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信用档案和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信息档案建设,建立信用档案数据资源管理应用场景。此外,规范行政执法,严禁未经法定程序要求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严禁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坚决杜绝“一刀切”“运动式”执法。完善统一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标准和流程,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

为健全公平竞争机制,营造竞争有序市场环境,《若干举措》明确全面清理废除妨碍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政策,确保所有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待遇平等。督促各项政策是否兑现,确保药品监管领域各项惠企政策兑现到位,积极打造诚信药监。同时,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完善药品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制度,让药品监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狠抓重点产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掺杂使假、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