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张青川 )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近期,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全市饮用水水源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合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要求,全面核查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一源一档”工作落实情况,建立水源地问题交办清单,制定整改实施方案,落实验收销号制度,切实消除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隐患。
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已检查饮用水水源地42个,其中县级以上9个、乡镇级33个,检查区域涉及蜀山、庐阳、高新、肥西、肥东、长丰、巢湖、庐江8个县(市)区。下一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水源地保护区类别及发现问题的类型做好督办整改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