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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情报告】安徽将启动第一轮安全生产督察
来源: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 阅读量:10000 2024-05-27 15:12:11

本网讯(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5月2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计划启动第一轮安全生产督察拟成立3个省安全生产督察组,上、下半年分两批对6个设区市和2个省直部门实施督察,首轮督察对象的选择,设区市主要考虑地域、经济、人口、产业结构、风险特点等基础条件,省直部门考虑选取监管任务重、工作量大、群众关注度高的行业部门。


省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庞士磊介绍,此次借鉴中央环保督察模式,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安全生产督察,是我省针对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采取的重大动作,在安徽历史上是首次,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


根据计划,对设区市督察时间为15至20个工作日,对省直部门督察时间为5至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适当延长督察时间。督察将采取听取汇报、列席会议、调阅资料、调研座谈、走访询问、个别谈话、受理举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

此次督查将坚持抓大抓重,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具有全局性、牵引性的重点工作任务作为督察重点,通过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察,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督察,倒逼安全生产责任和政策措施的落实,促进全省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高。坚持注重实效,把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作为督察的重中之重,督察落实的效果、执行的过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坚持分类督察,认真研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规律、工作重点,制定有针对性的督察方案,使督察工作的开展与被督察单位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