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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情报告】我省从严治理燃气管道“带病运行”
来源: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 阅读量:10000 2024-05-27 15:17:40

本网讯(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燃气管网安全运行事关民生大计。5月2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作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细化目标任务,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制定工作方案并全面开展了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吴桂和介绍,我省全面组织排查治理,各地开展“起底式”排查核查,全面排查燃气管道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第三方施工破坏等方面风险隐患。根据排查发现的问题,明晰工作责任,建立台账清单,分级分类推进风险隐患闭环式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排查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隐患977项,完成整改659项,持续整改其余问题隐患。

同时,推进老化管网更新改造,科学评估老旧燃气管道设施使用状况,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制定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方案,加快推进老化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实施。2024年计划改造老旧燃气管道3468公里,其中包括原计划于2025年开工建设的1186公里燃气管道,以及新排查出需改造的778公里老旧燃气管道,目前已完成689公里。

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建设,在一期工程建设基础上,重点将应用场景拓展至燃气用户终端、瓶装液化气和水环境治理等领域。聚焦燃气安全,实现管道燃气中高风险区域监测全覆盖,延伸燃气用户终端监测预警,重点是工商用户,通过安装泄漏报警器和联网改造,实现泄漏监测预警。细化智慧监管措施,实现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充装、供应、配送、使用等全流程闭环管理。截至目前,大部分市已启动二期项目实施。

加强燃气第三方施工监管,压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严格涉燃气项目审批审查,强化涉燃气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监管,聚焦燃气管道交底会商、保护方案制定实施等关键环节,健全对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周边工程建设项目的巡查、抽查及专项检查机制,防止“以批代管”、“不批不管”。明确涉燃气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各环节有关主体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燃气企业全程参与、施工前交底会商、放线施工时到场监护、施工结束回填时现场验收的要求,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查处涉燃气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对施工破坏行为将依法依规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加强燃气管道安全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严防野蛮施工、盲目开挖作业损坏燃气管道引发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