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怀宁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打造“春暖花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春暖花开”取自怀宁现代诗人海子的诗篇,引用到未检工作上,寓意如春天般温暖,让祖国的花朵美丽绽放。
“小身体大容量”的春天工作室。该检察院打造了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案区,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将涉及未成年人的四大检察业务交由未检工作室统一集中办理。在这里,办理了怀宁县检察院第一起未成年人涉罪案件、第一次进行心理疏导、第一次走上讲台、第一次拍摄普法视频;在这里,落实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特殊制度,做实做好社会调查、心理测评、亲职教育等工作;在这里,检察官是办案人,是老师、解说员、活动策划、咨询师等多重身份,要用不同的身份去接触一群特殊的孩子。几年前,该检察院办理的一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小雨(化名),智力发育迟滞、缺乏自制力、存在交流障碍,他的家庭教育存在诸多问题。综合了小雨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检察官对小雨做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向他的父母发出了督促监护令。经过一年多的跟踪回访,承办检察官发现小雨已经有了很大转变,并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根据这个案件改编拍摄的微视频《喂,你还好吗》,被最高检正义网微信公众号展播,在平安安庆“三微”比赛中获奖。
“热心肠”的春天工作队。春风宣讲队,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模拟法庭等活动,年均30余次,覆盖学生1万余人。开展的“春暖花开•向善向上”青少年法治诗歌竞赛活动、“春暖花开”未检logo设计竞赛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打造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更是被先后命名为县、市、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省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春雷办案队,有效震慑危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近三年来,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3人,起诉22人。坚持惩教结合,依法妥善办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批准逮捕9人,相对不起诉16人,附条件不起诉22人;春雨育苗队,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聚焦“校园、食品、住宿、网络”等安全领域,利用“大数据”平台与行政机关数据进行对比等方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余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实现整改反馈。其中,“电竞酒店”网络服务问题监管职责案入选2021年度全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春阳护卫队,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与三环集团公司共同创建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为观护、帮教对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实现一对一的观护、帮教,切实保证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与安庆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合作,搭建帮护平台,引入专业社工力量参与案件的社会调查、心理疏导(测评)、家庭教育指导、考察帮教等专业性较强的工作。
行之有效的春天工作法。怀宁县检察院以检察能动履职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相互融合、协同发力,努力实现“1+5>6=实”。就家庭教育问题,该检察院主动联合县民政局、共青团、妇联制定了《开展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了家庭教育指导站,共同做好罪错、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合县教育局、卫健委等部门制定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对全县2000多名教师进行了入职查询、犯罪记录查询,坚决将“大灰狼”挡在校门外;针对农村地区留守儿童、弱势困境儿童的保护问题,联合县教育局、民政局印发了《“检教同行 爱护未来”关于实施弱势困境儿童特别保护行动的意见》,联合民政局开展牵手行动,为留守儿童送去关爱。(曹晓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