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观念、安全用电事项,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和电力设施保护意识。连日来,霍山县人民法院与国网霍山县供电公司两家单位“法企联动”前往各乡镇中、小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遵纪守法氛围。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中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5月28日,在东西溪镇东西溪中心小学开展的“快乐成长 民法典相伴”,县法院刑庭副庭长程舒晓站在讲台上和同学们讲解道。
活动中,县法院法官通过扎实的专业功底、通俗易懂的语言,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方式,从民法典的结构体系、对中小学生关注的社会问题等方面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解读了民法典,阐述了不同年龄段人在法律上所具有的民事行为能力,在不同情况下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生动展示了民法典如何贯穿人的一生,保护公民在各个阶段的权益,使同学们更加深入地理解民法典的实用性和重要性,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课堂中,国网霍山县供电公司党员服务队队员通过案例讲解,分发宣传折页资料等形式,向同学们讲述了电力设施保护的重要性,倡导绿色用电、节约用电。在答疑环节,法官针对同学们生活中困惑,一一向同学们解答,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也踊跃表达了自己的理解和看法,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同学们纷纷表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彻底告别不良行为习惯,增强法治意识,做一名文明小学生,做一名节约能源小先锋,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桑世权 徐晓苇 黄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