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经营主体,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6月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方案(试行)》,以分型提供差异化帮扶,以分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政策精准供给和梯次帮扶培育,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能力和总体发展质量。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何汉翔介绍,我省在个体工商户型类划分上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将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按照存续时间、经营状况、纳税情况、雇员人数等指标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三种类型。同时提出“名特优新”分类参考标准,指导市、县从“成长型”和“发展型”中认定“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
此次,我省汇集各部门支持政策,对个体工商户实施精准有效的帮扶培育措施。其中,对处于初创阶段、营收水平较低、缺乏竞争力的“生存型”个体工商户,侧重优化市场准入服务、降低经营场所等成本、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对处于稳定经营阶段、有一定雇员和税收贡献度的“成长型”个体工商户,侧重畅通招工渠道、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参加社会保险、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增强抵御风险、持续经营能力;对处于持续壮大阶段、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侧重增强合规管理水平、支持引导转型升级为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服务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我省还将对产品和服务质量好、有一定品牌影响力、深受群众喜爱的“知名”类个体工商户,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深化品牌创建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依托本地独特产业和旅游资源,开展旅游接待、土特产品销售、特色餐饮服务的“特色”类个体工商户,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检验检测、质量追溯、营销推广等方面加大服务支持力度,帮助对接上下游资源;对传承民间传统技艺,执着坚守、长期经营的“优质”类个体工商户,注重传承人培育,加强传统技艺挖掘整理和宣传报道。对积极参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形态的“新兴”类个体工商户,引导参加网上经营技能培训,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提供流量支持、合规指导等服务措施。
根据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将于每年8月在归集相关部门信息,与国家法人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数据比对基础上进行分型判定,分型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个体工商户名下。属于“成长型”和“发展型”的个体工商户,根据属地原则可自主申报为“名特优新”四类中其中一类,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后认定。有代表性、亟需进行保护、具有导向作用的个体工商户,如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行业领域内优秀代表人物等,经相关部门组织推荐,征得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同意后,由同级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申报期和评审期为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次年1月1日起,被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开始享受相关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