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示范裁判+调解”化解纠纷在前端
来源:通讯员 周剑飞 阅读量:10000 2024-06-18 17:02:37

“太感谢你们了,现在问题解决了,合同续签了,生意做着也安心了。”近日,肥东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两起信访事项并顺利将相关联的其他18户的信访隐患一并化解,当事人向法官表示感谢。

事情还要从2021年说起。2021年8月1日,肥东某单位将其部分门面房出租给蔡某、袁某等个人经营,租期为两年。合同届满前,该单位向租户发出通知要求合同届满后终止租赁关系。承租人以双方已约定“同等条件下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续租两年,续租期限届满后,合同终止”为由,拒绝解除合同返还租赁物。双方协商未果,矛盾不断升级,发生租户群体访。后该单位对出租资产进行公开评估,提出以最新评估价与各租户重新签订两年合同,租户们以评估价过高拒绝签约,主张以2021年约定的价格再续租两年。其他18名租户参照蔡某、袁某,也拒签合同。

双方经多轮协商未果,该单位于2024年3月21日以承租人为蔡某、袁某为被告,起诉至肥东法院。

考虑到此案件背后涉及到同一主体、同一类型纠纷的其他18名租户,如处理不当,极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肥东法院接到该案后,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多次对案件进行调度、研判,并适时对案件办理进行指导。经研判,肥东法院因案施策,决定采用“示范裁判+调解”的办法解决该起系列纠纷。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翻阅案件卷宗,邀请另外18名租户共同参与庭审,并主动将庭审过程进行全流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确保案件审判的公正性。庭审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租户们的意见建议,以租户们熟悉的商业规则切入,从法理、人情、商业规则等多角度对租户的意见逐一回应和解读。庭审后,将租户的合理建议及时反馈给肥东某单位,并与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前后协商20余次,协助该单位修正调整相关合同文本、统一尺度。

与此同时,承办法官多次约谈蔡某等信访人,充分听取其诉求,对其进行释法明理,最终蔡某、袁某同意以最新评估价续签合同,双方达成和解。其他18名租户也同意以蔡某、袁某的合同文本标准与该单位续签合同。

至此,两起信访事项得到实质性化解,其他18户的信访隐患也得以消除,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近年来,肥东法院坚持能动履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对难以调解的、案件数量较多的涉群体案件,采取先判决一例,再以判例作参考促进调解,充分发挥“示范裁判+调解”等多元示范诉讼应用模式,妥善化解群体性纠纷,努力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通讯员 周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