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记者从安庆市司法局获悉,近年来,安庆市始终坚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手段,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持续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2024年上半年,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完成合法性审查800余件,提出意见建议1700余条,为推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
实施“拓面”工程,明确审查主体,确保“推得进”。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安庆市市本级及下辖10个县市区均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及合法性审查机构清单》。清单共明确了52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及其合法性审查机构,涵盖市县乡三级政府、市县政府部门以及省级以上开发区。清单的公布,进一步厘清了各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底数,实现了市县乡三级合法性审查机构设置全覆盖,对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赋能”工程,严格应审尽审,确保“落得实”。针对一些基层还存在的应审未审等问题,2022年至2023年,安庆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安庆市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实施意见,将各地各部门“应审尽审”情况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核以及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强化各级行政机关“应审尽审”意识,并针对健全机制、落实机构、形成合力、目录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目前,全市153个乡镇(街道)、12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均已实现合法性审查机制、机构、人员、目录清单等有效覆盖,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实施“提质”工程,构建审查标准,确保“审得好”。2023年,安庆市在全省先行开展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试点工作。在试点过程中,安庆市紧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机遇,与杭州市等先发地区协同编写了适用于基层合法性审查的通用制度规范——《安庆市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规范》,详细规定了合法性审查的范围、主体、程序、内容、方法以及档案管理等内容,从制度层面解决了基层审查主体不明、审查标准不清、审查能力不足、程序要求不严等问题,该项工作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同时,打造“司法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制员”联合审查模式,确保每一个合法性审查件均有专业人员负责把关,切实提升乡镇(街道)审查工作质效。(通讯员 熊嘉庆 记者 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