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晚,蒙城县人民法院“执行110”接警后迅速反应,成功拘传被执行人付某,迫于压力付某当场履行10万元,顺利化解所涉12起执行案件。
付某系某品牌牛奶的销售经理,收取张某、马某、刘某等13人货款21万元余元,事后未按照约定发货,也不愿退还货款,张某等人多次催要无果,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付某偿还张某等13人货款共计21万余元,付某未履行法定义务,张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按程序向被执行人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全面摸排付某线上、线下的财产线索,但是仍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同时付某一直拒绝与法院进行沟通,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义务,案件执行进展缓慢。“当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时,我们和申请人同样焦急!”付某系列案的执行人员始终“紧盯”案件线索和被执行人动向。
功夫不负有心人,6月27日晚8点,被执行人付某终于“露面”,执行干警将付某带回法院,“你的案件标的额最少的只有2000多元,是有能力偿还的......”执行干警继续对付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可能涉嫌构成拒执罪,目前已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在拒执后果的威慑下,付某态度转变,现场履行10万元,执行完毕12案,同时与申请人达成协议,分期履行余下欠款。
为持续推进“一次有效执行”,蒙城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聚焦执行工作中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利用“一次有效执行”快速办理机制,加大小标的案件执行力度,及时兑现胜诉人合法权益。(朱佳佳 记者 常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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